2008年4月30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八版:中国风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申雪赵宏博合同纠纷案获胜诉
李京华

  著名花样滑冰运动员申雪、赵宏博与北京中视神奇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因合同纠纷对簿公堂。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日前一审宣判:中视神奇公司支付赵宏博、申雪酬金19万余元并解除双方合约。
    中视神奇公司于2006年4月与赵宏博、申雪签订经纪代理合约,成为这对冰坛情侣全世界范围内文化事业的代理人(经纪人)。但据赵宏博、申雪讲,中视神奇公司向客户收取酬金后,却未能按合约支付酬金,也没按约定每年为两人提供不少于8次的平面媒体宣传。在诉状中,赵宏博、申雪要求解除双方合约,并要求中视神奇公司支付酬金23万元。但中视神奇公司反诉赵宏博、申雪违反合约,擅自在外接私活。